信件主题 |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回乡创业扶持条件及优惠政策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开江县普安镇青堆子村3组142号家庭,我叫张华,已婚,高中文凭,今年29岁。我们一家世代务农,目前在成都一工厂上班,目前状况良好。因从小家境贫寒,立志要改变现状,让自己和身边的朋友奔向小康生活,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开江人民富有起来。这一切本是宏观愿望,近两年来,国家号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我最初的初心重新燃起了烈火,重拾斗志!我一直关注开江政府部门,发现县领导也在鼓励在外农民工回乡创业,并提出了很多相关优惠政策。但是我翻了很多的文章,发现优惠政策很模糊,我想请问一下县领导,开江现在对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有哪些优惠政策?需要哪些扶持条件?
感谢领导的关注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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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转办 |
已转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办理。
书记信箱办
2019-08-06 17:43:15 |
部门回复 |
张华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农民工回乡创业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申请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1、条件:个人贷款时申请人的贷款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时,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和期限
个人返乡下乡创业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国发【2018】39号)
小微企业返乡下乡创业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国发【2018】39号)
二、创业补贴及政策
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同一创业主体含多个项目的,给与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若您有意贷款,需根据您具体的创业项目进行详细咨询,您可直接拨打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电话详询:0818-8223078。
开江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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