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新农合外省异地生孩子能否报销?如何办理? |
信件内容 |
您好:
请问新农合外省异地生孩子能否报销?报销比例如何?如何办理?
新生儿医保可以异地办理吗?新生儿医保能否异地报销? |
信箱转办 |
已转县医疗保障局办理。
书记信箱办
2021-05-14 09:22:59 |
部门回复 |
刘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达市府办〔2019〕42号)的相关规定,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费,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医疗费用:(一)顺产一次性定额支付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0元。(二)剖宫产一次性定额支付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300元。(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在原支付基础上增加1000元;有合并症者,增加700元。
根据《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达市府办〔2019〕42号)的相关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加出生当年居民医保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的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后,通过网上缴费或政务中心二楼税务第一分局现场缴费办理。
根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达市人社发〔2018〕13号)文件相关规定,异地就医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结算、就医地监管”的原则,省内通过全省异地就医平台实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省外通过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实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住院治疗前需向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如您仍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政务服务股详询:0818-8227238。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