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开江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费额外收取举报 |
信件内容 |
达州市开江县自来水收费标准在全国统一的标准2块左右(含污水处理费)的情况下,额外收取8毛的污水处理费。咨询自来水公司,公司称此部分费用是由政府收取的,政府部门到底有没有核实。 |
部门回复 |
黄涛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县城和制定重点建制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县城(含普安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由原0.40元/吨调整为0.85元/吨;非居民由原1.00元/吨(机关用水、工业用水等)-1.50元/吨(特行用水)调整为1.20元/吨。2017年10月12日,开江县住建设局印发了《开江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授权委托书》,委托开江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新标准征收开江县城(含普安镇》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费。因此,自来水公司于2017年10月按照文件规定,调整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新的标准代收污水处理费,不存在额外收取费用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开江县自来水公司咨询反映,电话:0818-8224376。
开江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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