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农村双女户补助政策咨询 |
信件内容 |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发[2022] 1号)文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1、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街道) ;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密满58周岁。 咨询内容:1、开江县是否在执行该政策; 2、我父母均为开江县广福镇的农民,生育两个女儿(分别于1990年、1991年出 生), 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向哪个部门申请,具体的申请材料是哪些? |
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号)文件制定以来,开江县广福镇一直按照川卫规〔2022〕1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政策。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便民服务中心卫健窗口申办,申请材料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一卡通复印件,所生孩子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经与您电话联系,您父母共生育两个女儿,长女生于1990年,次女生于1991年,按照(川卫规〔2022〕1号)文件要求,1984年7月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时需要申请批准再生育,由于您父母无法提供批准再生育相关材料,故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条件。 工作人员已就相关情况与您沟通解释,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开江县广福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0818-8251001。
开江县广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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