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理政 / 书记信箱 / 信件详情

信件详情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4-09-20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信件编号: 5364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关于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咨询
信件内容 庞书记您好,我是一名95后,由于面对成家因素,家庭成员父母、弟弟、奶奶三世同堂,在四川政务网曾查看过宅基地申请流程,说三世同堂可以申请宅基地进行新建房屋。今因中秋回家到村委会咨询得出不能申请,不能申请原因为现农田为永久性农田,不可用于宅基地使用。因此面对这样场景问题,寻求帮助,期望能帮助解决农村宅基地申请新建房屋事项,感谢书记。
部门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坝村
      关于您于2024年9月20日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关于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咨询”问题,通过与您电话沟通,目前在外地工作。
      根据《开江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开江府发〔2021〕1号)(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即村民户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面积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目前您的实际情况,全户家庭成员为5人,依据《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您家庭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不超过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不超过300平方米,您可以依据现有住房面积,若面积未达到标准,可申请新建宅基地;若面积已达到标准,建议您可到任市镇派出所按照程序进行分户后重新审批宅基地。同时根据《实施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耕地保护原则,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设住宅,建议您若具有申请新建宅基地资格,可申请村委会通过置换或调剂等方式申请新建宅基地。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818-822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