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开江县新农合医保肺癌靶向治疗药物报销比例 |
信件内容 |
我母亲是在村里参加的新农合医保,现诊断患有肺癌晚期,医生给出的治疗方案只有靶向治疗,我在网上查询的各省市不一样,有的地方80%有的70%,请问李县长我们开江县的靶向药物报销比例是多少,依据文件是哪个,非常感谢领导百忙中查看,谢谢。 |
信箱转办 |
已转县医疗保障局办理。
县长信箱办
2021-07-20 09:52:51 |
部门回复 |
梁远洋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开江新农合医保肺癌靶向药报销比例”信件收悉,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在与你电话沟通后,了解到您母亲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医保肺癌靶向药报销比例是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19〕45号)的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发生的费用,不计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居民提高到60%:其中,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等络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最高限额为10万元,实际支付额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留言网友:如要了解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或举报投诉相关问题,可电话向开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或投诉,联系电话0818-8181632。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办理人员:医保事务中心 朱俊 联系电话:0818-818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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