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公积金缴纳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的家人是本县在编教师,因近期购房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却由于断缴时间过长(上次缴纳时间2023年2月)而不能办理,故此咨询何时能足额缴纳公积金;如短期内不能缴纳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能否由个人先行缴纳单位及个人应缴部分,后期再补回。 |
部门回复 |
谭勇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 您咨询的公积金贷款和缴存政策现回复如下: 1、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号)第十二条第九款“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根据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号)第十五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公积金专户内,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3、我中心每月对欠缴3个月以上的所有缴存单位发送了催缴短信。以督促缴存单位按时逐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4、您单位缴存到2023年2月,已欠缴7个月,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能由您个人缴纳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 如您仍有不明白,可拨打我中心开江县管理部电话:0818-8223278咨询。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江县管理部 2023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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