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时间 | 2022-09-08 | ||
信件内容 |
您好,请问申请本地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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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林志颖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申请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在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且住房困难的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保障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产业园区、用人单位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优先或定向供应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市民、青年人。 二、申请材料 1.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本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等合法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配偶及子女的申请地房屋查询结果证明; 5.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中,能够通过大数据手段获取的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面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定向供应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可以适当简化,具体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性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开江县住建局
2022-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