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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如何办理?
  • 访谈状态: 历史回顾
  • 访谈时间:2011-11-03
  • 访谈嘉宾:吴家勋
  •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创建双拥模范县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江县民政局一班人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发展思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发展思路,突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整体推动,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开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家勋同志作为我们本期《阳光政务》栏目嘉宾,就我县民政事业发展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与听众朋友做一些交流。

访谈实录

  问:吴局长,你好。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家庭比较困难,想申请吃低保,请问申请办理低保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申请办理低保时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低保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你好。非常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你所提出的三个问题,我作一简要回答。
  第一,城乡低保办理程序。首先由户主本人向所在的村或者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经所在村或社区居委会调查、群众评议、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再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查同意后,再将名单发到各乡镇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才确定为低保对象。另外,低保金由银行打卡直发到个人。
  第二,城乡低保办理所需资料。在申请办理城乡低保时需要以下资料:一是本人书面申请,二是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三是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四是有关单位或所在乡镇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另外,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第三,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低保按人均月收入260元标准补差,农村低保按人均年收入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

  问:请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对象申请办理需准备哪些资料?
  答:你好。这个问题很重要,干部群众关注度也非常高。
  第一,城乡医疗救助的范围。主要指以下三种对象: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二是农村五保对象,三是其他特殊困难城乡居民。特殊困难城乡居民主要是: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中重大疾病患者,如白血病、再生性障碍性贫血、癌症、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等,低收入家庭中精神病患者,低收入家庭中残疾人患者,其他特别困难低收入人员。符合以上这些情况的困难群众都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第二,办理城乡医疗救助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办理城乡医疗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是本人书面申请;二是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是医院出院证明;四是医院出院发票;五是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六是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问:请问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如何申报?
  答:你好。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对象主要有人员和范围两种界定形式。具体来讲,人员界定有两种情况,一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人员,二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人员,但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范围界定,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包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初审,经乡镇复核,乡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材料签署意见,登记造册,报县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