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理政 / 在线访谈 / 访谈详情
  • “在线访谈”之县住建局
  • 访谈状态: 历史回顾
  • 访谈时间:2018-11-01
  • 访谈嘉宾:卢有富
  •   11月1日,开江县住建局副局长卢有富将做客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欢迎就您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咨询。

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这里是开江县政府在线访谈栏目。听说今年的公租房摇号分配即将展开,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为此,我们今天请到了开江县住建局副局长卢有富,请他就网友比较关注的问题与大家在线交流。卢局长,您好!
卢有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请问卢局长,保障性住房主要指的是什么?
卢有富:保障性住房,是指由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储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实用房等,其中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主持人: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怎样?
卢有富:为切实有效解决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始终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关注民计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政策措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得到有序推进。从2008年开始,我县先后划拨土地132.64亩,投入资金3.43亿元,已新建保障性住房3327套(其中廉租住房1400套、公共租赁住房1707套、经济适用住房220套)、16.93万平方米。目前已竣工2787套,主体完工540套,已配房入住2826套,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33万元,保障性住房主要分布在4个片区,一是二里半村五路口惠民小区,二是接龙桥村惠民小区,三是三里桥村民心小区,四是普安工业园区。目前,五路口、接龙桥、三里桥一期、普安工业园区已全部分配入住,三里桥2014、2015公租住项目正在建设中。
主持人:我县出台了那些住房保障法规政策?
卢有富:我县先后出台了《开江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开江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的实施意见》、《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江县2013—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以及《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主持人:住房保障范围适合那些人群?保障方式又是什么?
卢有富:目前我县住房保障范围主要包含3类人群: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就业无房职工;三是外来务员人员(含农民工)。
保障方式主要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也就是说对申请符合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以通过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一定的租赁补贴,由申请家庭自行到市场上租房居住;或者将修建好的保障性住房承租给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租赁家庭按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我县目前住房保障工作,对县城区所在地新宁镇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其它乡镇则是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
主持人: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是从那年开始的?每年什么时候申请?如何申请?
卢有富: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从2007年开始的,保障性住房从2008年开始建设,每年住房保障工作从4—5月份开始申请。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社区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真实性进行担保,并负责初审;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县住保办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真实性进行担保,用人单位也可委托申请人代表携带相关材料组织申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
主持人: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卢有富:申请条件视申请人类别而不同。
一是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县县城区居住证;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按照我县平均工资水平一定比例计算,我县暂定中等收入标准为人均年收入在18000元以下);
3.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就业,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含3年),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市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0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二是新就业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县县城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市规划区内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保障性住房租金。
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三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具有城镇独立居民户口满3年,且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实际居住;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按照我县平均工资水平一定比例计算,我县暂定中等收入标准为人均年收入在18000元以下);
3.申请家庭成员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0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申请住房保障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收入生活保障证明或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女:50岁,男:55岁以上的需提供县社保局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居住所在的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住房现状及收入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6.婚姻状况证明;
7.大、中专及以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8.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应的聘书或证书文件;
9.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住所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0.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主持人:那些人群不能申请?
卢有富:以下人群不能申请:
1.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人户家庭;
2.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的;
3.房屋拆迁户;
3.限制申请保障房年限之内的;
4.租住公有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主持人:申请住房保障的流程?
卢有富:申请人首先向户籍所在社区或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社区就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初步公示15天后,将初审资料和申请材料等一并报送
县民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工商等部门就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车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复审意见,并张榜再次公示15个天后,将复审材料报送县住房保障办。
县住房保障办在接到复审材料后,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邀请监察、审计、财政、社区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会商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张榜最后公示15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审批登记,书面通知本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最后由住保办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摇号分配。
主持人:我县目前已分配了多少?还剩多少房源,分别在那些地方?
卢有富:目前,我县已分配入住2826套,主要分布在五路口、接龙桥、三里桥、工业园区4个小区,还剩441套,其中已竣工的剩328套,正在建设中的有540套,预计2018和2019年交付使用。剩于的房源主要分布在普安工业园区和三里桥村。
主持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卢有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符合最低收入家庭条件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补贴,其它家庭条件按市场平均租金的30%补贴,农民工按市场平均租金的50%补贴,补贴面积标准按每人15平方米计算,但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
主持人: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是多少?
卢有富:2014年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平轨运行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一管理,租金标准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2015年我县住房市场平均租金6元/平方米(开江发改〔2014〕105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30%计租(1.8元/平方米/月);农民工租金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的50%计租(3元/平方米/月);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户职工及除农民工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计租(4.2元/平方米/月)。
主持人:如何确保保障房的分配公平?
卢有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公开、公平、公正,我县始终坚持阳光运行,建管并重,全力做好后续管理。
1.严格把关,确保分配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制度”, 采取“对象申请,社区初审,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确定对象”的方式,层层把关,确定配租对象。严把了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调查核实、公示等环节,并邀请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申请保障家庭的入户调查,对调查核实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从源头加强防控,确保了申请家庭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的杜绝了因失职、渎职造成的不公平分配现象的发生。
2.科学管理,确保动态监管常态化。一是实行租金浮动管理。对保障房租金实行分类收取,按家庭收入情况差别化确定租金标准,时时核定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实现监管常态化,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员、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相互转换,灵活调整租金标准,对已不符合租住条件且暂时无法退房的,给予2个月过渡期,超出过渡期按市场租金计收。这样既解决了最困难家庭与一般困难家庭的租金差别,也解决了租金定价的合理性,特别是退出机制得到更好的落实,同时也体现了对承租人的人性化管理,租金收取率达到99.8%。二是实行物业跟踪管理,打造服务满意小区。为确保公租房享受物美价廉的物业保障,我县公租房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企业。通过企业自荐、社区推荐、业主代表及社会监督员投票产生。同时,县住建局对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管理,物业服务费由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定。物业服务费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三是实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创建科学入住机制。对承租人出现违规转租、出借等6种情形的,县住保办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租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时做好公租房分配年度审核工作,对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或承租人收入增加,不再符合公租房申请人条件的,由县住保办按规定及时收回公租房或调整租金。收回的公租房按程序实行二次分配,确保配租科学合理。
主持人:入住后那些情况要退出房子?
卢有富: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住保办做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限期收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逾期不退回的,县住保办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是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保障性住房分配的。
二是擅自将承租的保障性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
三是对承租的保障性住房进行装修和加层、改建、扩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
五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六是违反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不及时缴纳各种费用的。
七是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本县保障性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满一年的。
八是故意损坏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及其附属设备的。
九是家庭人口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本县确定的家庭人均低收入住房面积标准的。
十是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和在保障性住房内或楼宇公共部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经住房保障部门警告后不及时整改的。
承租人家庭因多种原因外迁的,其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应及时退出。承租人死亡,同户籍同住一处的家庭成员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承租手续,不符合条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出其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主持人:今天与卢局长聊了这么多,让我们对开江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对住房保障工作流程更加清晰,让我们特别是住房困难家庭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我相信,住建局也将全力圆好大家的“安居之梦”。在此也感谢卢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在这里祝网友们工作顺利,生活美满幸福!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