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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开江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120号办理情况的函(B)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9-01     点击数: 人次

王波委员:

您在开江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改善开江经商环境》(第12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现象,扎实推进“四城同创”“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等专项整治工作,当前城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改善情况较为明显。

一、关于撤除隔离栏、安装红绿灯和划分斑马线等建议。

(一)关于撤离该路段隔离栏的问题。新宁路是全县的重要道路之一,交通流量大。在隔离护栏设置前,机动车随意调头、不按规定停放、二三轮摩托车乱行乱穿、行人随意横过马路等现象特别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一致居高不下。为规范该路段的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几年前,我大队就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在该路段设立了隔离护栏。隔离护栏设置后,该路段拥堵、混乱的场面已经明显好转,交通秩序持续向好,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二)关于安装红绿灯、规划斑马线的问题。我大队对提案中所述两个路口的道路基本情况、交通流量、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规定,所述两个路口暂时不符合红绿灯设置要求;同时,我大队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对于符合施划斑马线的,将及时向规划中心建议,尽快实施完成。

二、关于对清河广场步行街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及划分停车位的建议。

(一)问需于民,重新划线。为从源头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有效遏止乱停乱放行为,2019年10月18日上午,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学校、两代表一委员、社区代表、商户代表、居民代表等公众群体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报政府审定后,对城区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重新规划,最终共施划38条街道、135处点位,可停放2000余辆非机动车。同时,我大队积极建立健全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增补、调整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和我县实际,对停车点位进行合理调整。

(二)宣传引导,纠正不良习气。自2019年以来,我大队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规范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告》,并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执法车辆流动播放整治内容等形式,向市民宣讲车辆标准停放的相关要求,引导市民自觉养成车辆“线”内有序停放的良好习惯

(三)严管重罚,开展集中整治。我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秉持“资源共享、高效配合、协同作战”原则,强化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针对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两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超出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进行规范停放,今年1月以来,累计拖移不规定停放非机动车1700余辆、教育劝导600余辆,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侵占人行道机动车,累计处罚300余辆。前期,以“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为契机,大队联合开江电视台记者进行随警作战,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下步我大队将持续加大对该路段的整治力度。

三、关于步行街住建方面的问题。

清河广场步行街属于开放式小区,承担市政相关功能,目前清河广场步行街的地砖破损、天桥栏杆、路灯等市政设施都已进行了维修处理;而住宅楼栋的排水管道修建在底楼门市中的下方,多次出现堵塞情况,为解决排水道堵塞的问题,住建局组织人员多次对设计室和社区进行实地勘查,并已提出了解决方案,但因改造将影响商铺业主经营以及筹集费用等原因而搁浅,当前已将该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下步将对步行街的公共设施及住建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开江公安交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蔡良军,联系电话:823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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