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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0-09-02     点击数: 人次

张雷兰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中天广场滨河路夜市污染环境卫生的建议》(第17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市民夜间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开江县人民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在开江县中天广场滨河路规划冷饮烧烤一条街,允许限时占道经营,极大程度满足了市民的生活需要。但因场地等因素制约,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我局为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全面规范占道经营不断保护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进“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和“四城同创”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目前,我局对中天广场滨河路规划冷饮烧烤一条街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夜市烧烤摊点业主签订责任书,要求业主摊点摆放整齐,预留人行通道,不得占用盲道,保持行人道路畅通,设置垃圾容器,严格按照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要求,自备垃圾容器并做好液体、固体垃圾的分离处理,严禁向河道内、雨水管网倾倒污水、废弃物等,达到摊停场净的标准。并在摊点显要位置设置12:00后禁止大声喧哗的提示牌,避免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时提醒顾客不能随处便溺行为。同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该路段的管理。二是加大对夜市摊点规范管理力度,严禁夜市占用盲道经营,采取标线规范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要求在标线范围内规范经营。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夜市摊点出现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差、地面油污、垃圾收集清理不及时、未使用环保烧烤炉具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清理整顿夜市烧烤摊点120余起,与夜市摊点业主签订责任书100余份,对违章占道乱摆设摊点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对占道经营摊点现场通知整改120起;清理占道物品30起,其中已拆除占道雨棚21起、摊架1个、烧烤棚4个。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中,一是加强对该路段及周边夜间巡查力度,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摊点安排执法人员蹲点,对经批评教育后仍占道经营的商家将严格执法。二是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三是严管重罚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执法监督股   许洁    1828299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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