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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20     点击数: 人次

第1号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县2019年中高考期间禁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高考时间范围:6月7日9:00—6月8日17:00

中考时间范围:6月12日9:00—6月14日17:00

二、禁噪范围

县城区域。

三、禁噪时间

5月20日—6月16日,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1:00-次日6:00及中午12:00-14:00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其中,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2日—6月14日)五天的考试时段,在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必须全时段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禁噪要求

(一)禁止在居民集中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服务加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

(二)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三)禁止商业经营单位(个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招揽顾客的活动。

(四)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集会活动。

(五)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六)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等进行高噪声的家庭室内娱乐活动。

(七)禁止在住宅楼内进行高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

(八)禁止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九)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县文体旅游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818-8228110(县综合执法局)

0818-8230773(生态环境局)

110(县公安局)

特此通告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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