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完善环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切实掌握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着力提升全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按照《2019 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环办应急〔2019〕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环境应急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全县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规定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并报我局备案(各企业备案情况见附件1)。环境应急预案备案需要备齐以下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相关装备和物资,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二、信息录入
各单位在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后,确定环境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登录四川省环境应急管理信息采集系统(地址:http://182.148.109.15:82/PublishService/coporate/coporatePage.vm),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录入环境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和信息填报,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1.开江县重点环境风险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2.四川省环境应急管理信息采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