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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建带队巡查新宁河 督查各乡镇河长制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31     点击数: 人次

10月30日,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新宁河河长罗建带领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深入永兴镇、普安镇、骑龙乡、回龙镇等地,开展新宁河巡河工作,督查沿河各乡镇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他要求,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县水生态环境。

罗建一行先后来到永兴镇河道治理现场、普安镇青堆子村入河排污口、新宁河骑龙乡徐家坝段、骑龙乡坤业建材有限公司、回龙镇饮用水源取水点、回龙镇金鑫陶瓷厂等地,对新宁河沿线环保项目建设推进、重要河段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环保工作等进行了现场巡查督导。罗建与相关单位和沿河各乡镇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谈,详细了解了新宁河流域的日常管护、水质状况,以及河道治理和植被保护等情况,同时,就进一步改善新宁河流域生态环境,与大家共同想办法、添措施,攻坚破难。

罗建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河长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实际行动扛起保护绿水青山的责任;要严格落实好河长巡河制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巡查,推动县、乡、村河长巡河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局面;要加大对重点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严厉打击涉水涉河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要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强大的共治合力,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

罗建强调,“河长制”是加强河湖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加强河湖流域管理、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有力举措。县、乡、村三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河流日常巡查和管理,保证河流通畅,水质良好;要对河道内乱倒垃圾、违建违障、非法采砂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真正做到护河有责、护河负责、护河尽责,推进“河长制”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新宁河河长孙曼妮参加巡河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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