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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镇“三措施”治理垃圾乱扔现象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9     点击数: 人次

为改善普安镇群众生活环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切实的感受到政府的关怀,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普安镇针对“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中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乱扔,未设立专门的垃圾堆放点”问题,采取了“三措施”针对性地解决。

一是对于未设立垃圾堆放点的村社,组织召开院坝会,征求群众意见,确定垃圾堆放点的位置,同时宣传卫生文明理念,增强居民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意识,确保设立垃圾堆放点后,能够做到“垃圾入池”。二是对于已经设立垃圾堆放点的村社,加大宣传,提高居民爱护卫生的意识,设立宣传标语,营造文明卫生氛围,让垃圾“有处可去”。三是各村(社区)组织保洁人员及时清理丢弃的垃圾,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采取批评教育或张贴公示名字的处置方式,让村民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从而还原乡村干净整洁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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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垃圾处理,确保垃圾入池,不仅仅需要全镇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也需要全镇群众的长期参与和坚持,普安镇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文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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