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江县甘棠镇委员会开江县甘棠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甘棠镇文明家庭、文明村(社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镇辖各校:
根据省、市、县文明委工作安排,甘棠镇决定在全镇广泛开展第一届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让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在全社会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为建设幸福美丽新甘棠和“五镇”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主题
加强“感恩奋进”主题教育,聚焦贫困群众能力养成和自我发展潜力培养,通过志智双扶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引导贫困户对自力更生观念完全认可。
活动时间: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
三、推选名额
19个村(社区)每个类别至少推荐1户,从各村(社区)和有关行业系统推荐的候选家庭中择优确定。
类别包括:
1.甘棠镇文明家庭19名;
2.甘棠镇孝善家庭19名;
3.甘棠镇脱贫攻坚自强模范家庭(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9名;
4.甘棠镇四好家庭(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19名;
5.甘棠镇五星级文明家庭5户,并参加县、市评选;
7.文明村(社区)6个。
四、推选范围
主要成员居住地、生活地在甘棠境内的家庭(包括镇辖各单位)。
五、推选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卫生,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开江县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测评细则》见附件1
六、表扬奖励(2018年11月)
(一)颁发奖牌、奖品和荣誉证书。
1.五星级文明家庭5户。每户500元,实行一次性奖励。
2.评为“文明家庭、孝善家庭、脱贫攻坚自强模范家庭、四好家庭”等称号的家庭发放洗衣粉、肥皂、毛巾等日用品并颁发荣誉证书;评为“文明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授牌表扬。
(二)表扬奖励时间。2018年11月,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大会对全镇获得荣誉称号的家庭和村(社区)进行表扬奖励。
七、组织实施
(一)搭建班子。6月30日前,成立甘棠镇文明家庭推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推选办),推选办设在镇文明办,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文明家庭推选有关工作。
(二)文明创建评比。6-7月,各村社区加强氛围营造,造成声势,提高社会影响力。近期开展一次集中的“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每个社必须1户。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踊跃参加。召开表彰大会,会上对评定的“文明家庭”、“四好家庭”等进行表彰授牌和奖励。
(三)接受推荐。7月31日前,推选办完成接受推荐工作。各村(社区)加盖村支两委鲜章报送推荐材料。
(四)材料审核。8月15日前,推选办组织审核文明家庭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提出第一届文明家庭候选名单。
(五)公示。8月底前,将第一届甘棠镇文明家庭候选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六)评选审定。8月31日前,文明办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进行评选,提出甘棠镇文明家庭、文明村(社区)建议名单。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严格程序和标准,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选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力求推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掀起文明家庭创建热潮。
(三)注重推荐质量。各村(社区)要在推荐时严格筛选把关,切实做到优中选优、质量第一。要优先推荐服务于农村脱贫攻坚、践行“四好”表现优异的家庭,有良好家规家训、能引领时代新风的家庭,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意义的家庭推选出来。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村(社区)推荐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要向其所属村(社区)征求意见,村(社区)出具推荐意见时,须对候选家庭在所在村(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后,再行办理。
(五)关爱文明家庭。要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礼遇文明家庭制度,彰显文明家庭的崇高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的鲜明导向。
(六)及时报送材料。报送推荐材料
附件:1.《开江县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测评细则》
2.甘棠镇文明村(社区)申报登记表
3.甘棠镇文明家庭申报表
中共开江县甘棠镇委员会 开江县甘棠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