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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函(B)

来源:县治理办     发布日期:2018-06-15     点击数: 人次

刘建东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污染源的防治建议》(第7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热情关注和大力支持!

收到提案后,我办高度重视,成立提案办理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提案办理事宜,切实解决城区噪声、扬尘污染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各行各业经济蓬勃发展,提升了各大领域经济增长,相应也带来了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人们在追求享受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对有一个良好生活环境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如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污染源的防治建议,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针对该问题,近年来,我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噪声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对三源、福满家、新北街等区域的门市商业音响扰民进行制止,对橄榄广场、清河广场跳舞播放低音炮的负责人进行了劝导,并要求其降低音量。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我办组织公安、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我办成立专门督查组,重点对城区商铺、娱乐场所、建筑工地等每周2次进行督促检查,现场处理,对比较严重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严肃处理。同时交警加大了道路执行力度,对汽车鸣笛行为加大了处罚管理力度。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公安部门加强与城管、环保、市监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联合整治城区商业噪声,形成了工作合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累计处理噪声污染投诉18件,整治工地噪声污染6起、娱乐场所3起、交通噪声12起。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联合执法,限期办结。四是专题研究。今年4月底,县政府副县长楚峰组织公安、交运、住建、治理办、市监、城管、国土、新宁镇、普安镇、社区等召开专题会议,由城管负责对货运车辆入城进行监管,对确需入城的合理设置入城时间,并由城管发放通行证,由县政府投资,住建局负责对货车停车场进行规划,同时,住建加大对扬尘污染进行严厉整治、查处。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商业、交通噪音污染防治宣传,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广泛宣传治理噪声的相关法规,制作宣传展板120余块。

今后,我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的整治力度。一是加强噪声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防治大气污染,研究制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做到每日一次全面巡查、每季度一次专项治理;深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提高道路洒水降尘频率,减少道路裸土和开挖,及时修补破损路面,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行为。二是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环保意识教育。运输公司利用安全例会,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班线车客运车辆驾驶员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鸣高音喇叭扰民。出租车、公交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运行。要求运输公司对乱鸣喇叭纳入驾驶员质量信誉考评。认真规划,合理设置配载点。东城客运站政府已收购,作为公交车首末站。待南环线、北环线通车后,讲治、任市等方向的客运车辆在东城客运站配载,所有班线客运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城。三是全面开通举报热线8231168/8222502/8139555,24小时受理群众的环境投诉,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以有效防治噪声和其它环境污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办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努力加强我县城区污染源防治工作,并及时向您汇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联系人:邓红星;联系电话:8139555

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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