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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开展“中元节”文明祭祀宣传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31     点击数: 人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元节期间城区祭祀行为的通告》,连日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扎实开展中元节文明祭祀宣传活动,提倡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祭祀方式,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记者8月27日在城区看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正沿街向居民群众发放县政府关于中元节进行文明祭祀的通告以及有关宣传资料,让群众了解焚烧香烛纸钱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马上七月半要到了,现在提倡的是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禁止在城区内烧纸和烧香蜡纸烛这些,因为第一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第二污染环境。

按县政府通告规定,今年中元节(8月29日—9月5日)期间,县城南北环线以内及南北环线外可视范围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同时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如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前往金山寺、万花岭等祭祀地点进行,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住区和林(草)区,不得破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 陈哲旭: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中元节期间(2020年8月29日-9月5日),县城区南北环线以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如有违反,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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