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全市公安交管窗口业务的公告
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避免人群聚集形成防控风险,保障办理车驾管、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业务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暂停全市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范围:
(一)暂停支队及各大队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警邮警保警银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等车驾管服务窗口所有业务。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二、暂停业务时间:
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
广大车主及驾驶人朋友可通过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手机12123APP平台办理普通车驾管业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