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线索举报投诉电话的通告
(第 5 号)
为更好的开展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打一场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开江 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将开通 24 小时举 报投诉电话,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电话:0818—8131996
二、受理单位: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三、受理范围
(一)2020 年 1 月 10 日以来从外地特别是从湖北、重庆来 开江人员和去过湖北、重庆后返回开江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 所在乡镇(街道办)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在落实外地特别是湖北、重庆流入(返回)开江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人员;密切 - 1 -接触者有发热症状、未全家居家隔离的;对疫情造谣、传谣、信 谣的。
(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 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 慢作为;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 延;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工 作;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三)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狩猎贩卖野生动物、 利用疫情防控行骗牟利等违法行为;餐饮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 期间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暂停对外开放(营业)的 景区、宗教场所、娱乐场所(影院、歌舞娱乐、棋牌室、酒吧、 游戏游艺、网吧等)和其他公共场所(文化馆、图书馆、书店、 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未经批准对外开放(营业);商场、 医院、饭店、宾馆、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未佩戴口 罩上岗。
(四)其他疫情举报投诉线索。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如实反应、提供疫情线索。县应对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 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疫情防控工作线索依法 从严从快处理。
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