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缓缴支持开江企业复工复产
本月中旬以来,开江县社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社保缓缴政策,目前已受理企业申报15家,涉及参保职工261人,缓缴社保费用129.88万元,按程序报批后将及时通知到相关企业。
2月14日县人社局等四部门出台文件,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交,缓交期限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交期间参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企业按期补缴缓交社会保险费时,社保经办机构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文件出台后,开江社保局积极宣传政策,加强业务指导,畅通网上渠道,简化办理程序,促进了政策全面落实落地,有力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有效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期内,开江社保局将继续对照《开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社保七条措施》,统筹协调,加大力度,对点服务,因企施策,多措并行,精准纾困,为全县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贡献社保智慧和力量。
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