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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乱象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3     点击数: 人次

各股室、监测站: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乱象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3日

开展“乱象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持续巩固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深入整治我县生态环境领域中的乱象问题。根据县扫黑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彻底根治生态环境领域中的顽瘴痼疾,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持续净化社会环境,为开江县融入“双城圈”、建成“核心区”,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的原则。紧盯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重点行业领域,切实整治游离于法律边缘的环境违法乱象,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从严整治各类乱象,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响应抓紧抓实抓细号召,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挤压各类乱象生存空间。

(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整治各类社会环境乱象,更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乱象和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任务

(一)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整治锋芒焦聚到“三书一函”反馈问题、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企业违排等重点问题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废(危险废物)、噪声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乱象。

(二)深化基层社会环境治理乱象整治工作。加强与各乡镇(街道)联动,定期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梳理辖区环境污染乱象问题,建立与各责任部门沟通机制,借助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化解矛盾、调查纠纷,做好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加强专项环境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针对砖瓦行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煤矿、非煤矿山、洗选煤厂、屠宰、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全县人民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强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企业违排等重点问题查处力度,针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摸排阶段(3月22日至3月31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企业违排等乱象问题,做到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整合有效工作资源,针对容易滋生违法犯罪尤其是涉黑恶犯罪的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行动,联合水、土、气、监测站等各股(室)力量,严密落实各项防范、控制、管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在防止反复上下功夫,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全面加强和改进环境治理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乱象清源”专项整治行动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实施,各股室、监测站负责推进落实。

(二)强化工作联动。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定期互通信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涉黑涉恶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对“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加大信处力度。对信访举报案件由专人负责、专人查处,专人回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对实名举报的,及时核查反馈、调查处理;常态化执行“12345”热线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和办结环保举报件;建立完善的环境信访纠纷处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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