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B)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B)
县交警大队:
现将殷婕委员在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机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以下简称非机动车)发展迅猛。经统计,目前全县经营非机动车的各类市场主体共 47 家。自2015年开始,我局根据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非机动车、依法查处非标车、严厉打击非法改拼装车纳入了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的“红盾春雷行动”、“打假治虚护公平,查违取无保平安”两个“百日”执法行动,都将其为执法内容之一。并先后出台了整治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一系列方案和通知,严厉打击销售没有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车辆;严厉打击非法改(组)装电动三轮车的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所有电动车经销商向广大消费者作出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亮照经营、诚信经商,规范售后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原厂、原车、原配件,绝不私自改拼装车辆,不从事改拼装服务业务”等内容的公开承诺。截止今年月4月底止,我局对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依法立案13件。
下步我局将按照职能职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对我县非机动车的源头治理。一是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非机动车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非机动车销售商家;三是对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或未取得3C认证证书的非机动车依法予以查处;四是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五是积极畅通12315、1236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六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联系人:市管股 张小华 13340823111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