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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29     点击数: 人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整洁有序城乡环境,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达市城乡环境治理办〔2020〕47号)要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城乡“五乱”治理为工作重点,围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持续推进“四城同创”和“五治”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为广大群众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整治卫生秩序。一是城镇繁华街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街巷、城郊结合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和农村村社庭院、道路、河道、沟渠、湖塘的卫生死角要清除干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保持整洁卫生,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二是城镇中心商业区、商业步行街、城市公园、城镇广场、游园等休闲场地,以及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停车区等人流量大和人群聚集区域,要保持好环境卫生秩序。三是加强对给排水、路灯杆桩、交通信号设施、通讯电力箱柜、垃圾箱和花台树池等市政、环卫、园林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洁。四是行道树、绿地、道路绿化隔离带修剪整齐,清除积尘,确保无缺株少苗、无死树枯枝败叶、无垃圾杂物、无张贴小广告。五是建筑施工场地按照“六不准、六必须、六个100%”要求规范管理,杜绝乱堆乱放物料,确保周边环境无垃圾、无污水溢流;建筑材料及渣土运输必须密闭运输,禁止“抛、洒、滴、漏”。六是查处餐饮业、加工业、机动车辆维修店的油烟、废气、废水违规排放,查禁违规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环境污染行为。七是出租车、网约车、城乡公交车和快递、物流运输车辆要清除陈积污垢,保持车容车身干净整洁,清除城乡交通干道两侧裸露垃圾。

(二)整治容貌秩序。一是认真落实清洁、绿化、市容“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各类市场门市坐商归店,摊位整齐,场内设施齐全、完好,卫生制度落实,无“骑门”占道经营。二是城镇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等重点部位,整治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或沿街叫卖等行为。三是加强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促销噪声污染的整治力度,加强夜间娱乐会所、歌城、酒吧等场所的监管,严格控制夜间噪声污染。四是要从严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城市及旅游景区道路交通畅通。五是城市主干道和社会停车场(点)交通标识标线要保持完整、清晰、醒目,公交站(亭)、城市道路隔离设施要保持完好、整洁美观。六是城镇道路两侧无违法搭建、无占道堆物作业、无乱贴乱画的“牛皮癣”广告,及时清理破损残缺、陈旧褪色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街(路)名牌。七是城镇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立面的阳台和窗台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城镇容貌的物品。八是加强城镇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步行街等窗口地段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整治看相算命等封建迷信行为,取缔非法游医摊点,以及无照经营的音像制品和图书摊点。九是立足路地“双段长”长效机制建设,扎实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治理,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

(三)整治农村环境。加强乡村道路、房前屋后、公共厕所等设施的清扫保洁,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码;查禁违规焚烧垃圾、秸秆等大气污染行为,规范家禽、家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打造鲜明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风貌。

(四)实施美化亮化。一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亮化设施管护,营造欢乐、喜庆气氛。二是在城镇要打造景观,清理建筑立面,让鲜花上街,促绿化“破墙”;在农村要清理杂物,美化农家,使庭院更美。

(五)推进“七进”活动。各乡镇(街道办)和“七进”活动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县妇联在双节期间,要以宣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版)》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治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各自确定的主题活动为载体,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社、景区和家庭,推动“七进”活动取得新成效。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LED显示屏、板报、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大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宣传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迎中秋·庆国庆”相关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主动爱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城乡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开展活动。“迎中秋·庆国庆”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是年度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督查督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和县城乡环境治理办要组织暗访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暗访督查,确保全县“迎中秋·庆国庆”城乡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于2020年10月9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单位)“迎中秋·庆国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治理办,县治理办将汇总报市治理办,对逾期未报送材料的部门(单位)计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扣分范围。(联系人:邓红星,联系电话:8139555,电子邮箱:308154614@qq.com)

       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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