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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染的通告(第35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5     点击数: 人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日益严峻复杂,多地出现本土病例,传播链已迅速波及多个省(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病毒输入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完善本部门、行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干部职工、企业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并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

二、严格管控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尽量召开线上或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联欢等活动;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体育赛事、大型演出、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暂停跨省团队游,从严控制文旅节会活动。严格管控各类宴席宴请活动,严格执行“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一律不准办”的防控要求。 

三、严格管控人员密集场所

所有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电影院、游戏厅、KTV、酒吧、网吧、麻将馆、棋牌室、茶馆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查验新冠疫苗接种凭证、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凡是不配合管控要求者一律不得进入,凡是环境消杀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四、严格管控场镇赶集活动

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提倡无事不赶集,有事赶集即办即回,做到戴口罩、不聚集、少逗留。

五、严格管控城乡居民小区

城乡所有住宅小区原则上只开一个进出口(封闭车库人行通道),并严格24 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人员进出测温、扫码和外来人员登记等要求(没有智能机不能扫码的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有外来人员的房主(房东),要立即将外来人员的信息向小区(物业)申报登记,非必要不串门。

六、持续开展防控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通过单位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强防控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自觉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疫情防控格局。

七、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10月27日我县已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村(社区)“两委”和网格员要做好加强针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符合条件人员要积极接种“加强针”疫苗,确保“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安全屏障。

八、严格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机关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文体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系统主管责任,重点加强人群聚集性场所和活动的监督管控;每个公民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报告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违反本公告要求或造成其他后果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开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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