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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住建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函(B)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6-19     点击数: 人次

邓婷婷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的建议》(第5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两违”整治组织领导工作,2017年1月23日出台《关于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知》(开委〔2017〕17号)文件,成立了“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两违”整治工作,发动全县各级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职能部门合力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作为所管理辖区“两违”治理的主体,新宁镇和普安镇等应履行其主体责任,在“两违”治理中的工作经费也应由乡镇本级财政负责提供。

  “两违”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工作经费问题是必不可少的问题。一方面,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将此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提议由县“两违”整治办牵头,新宁镇、普安镇、住建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按照人大代表的建议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两违”治理工作经费问题。另一方面各乡镇需在年度财政预算时应将“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并报县财政局审批。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薛博文  13778385877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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