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函(A)
胡晓红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餐饮油烟治理的建议》(第6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突出宣传餐饮服务行业污染防治的意义和责任要求,营造全社会参与防治的氛围。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措施做的好的餐饮企业予以一定范围内的宣传和表彰,对问题突出且长期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进行公开曝光,直至停业或责令关闭。
二、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一是我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已设立举报热线(8228110),安排专人受理市民举报,承诺在举报当日进行现场调查,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二是禁止在政府规划设置的临时餐饮经营摊区外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进入临时餐饮经营摊区的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应使用无烟烧烤设备或油烟净化设施。三是逐步在城区范围内推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加强油烟污染的监控。四是建立值班责任制度,对问题集中、重点管控区域实行专项治理,严控城区露天烧烤。
三、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城管、市监局、环保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一是对于无证无照无审批的“三无”经营户,可以由市场监督部门牵头处理。二是对于餐饮经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重违法的,由城管部门牵头处理。三是油烟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由城管部门牵头查处。同时环保部门要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标准建设、正常有效的运行、按期保养维修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服务力度。四是由政府委派牵头单位,做好市场监督、环保等职能部门在办理餐饮服务业项目时的共同会审工作。环保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餐饮业的经营性质、项目选址、油烟污染防治等方面详细考察,严格餐饮经营项目的环境审批,杜绝餐饮行业新污染源的产生。
四、加快出台城市管理实体法
目前我省已经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相关职能职责,制定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对包括油烟污染在内的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的职能职责、管理细则和处罚裁量标准进行明确。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薛博文 8223045
开江县住房成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