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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03     点击数: 人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1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8222502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大道369号

邮        编:636250

2022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特种超薄电子光学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江环审[2022]1号

2022年3月2日

 

开江环审【202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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