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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开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4-22     点击数: 人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2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8222502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大道369号

邮        编:636250


​2022年4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开江县廖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江环审[2022]4号

2022年4月21日

2

关于开江县老鹰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开江环审[2022]5号

2022年4月21日

 

    

开江环审[2022]4号.pdf

    

开江环审[202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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