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开江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江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202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开江县委宣传部
2022年5月30日
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及《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城乡环境治理办〔2022〕39号)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活动。为推动评选活动有序高效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活动为契机,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入持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进景区”“进学校”活动,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街区、景区、学校,通过抓点示范,探索建立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机制和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县街区、景区、学校等城乡窗口地区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批组织管理实、基础设施全、容貌秩序佳、环境质量优的美丽街区、景区和学校。要强化评选活动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讲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故事,传递环境治理工作正能量,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健康意识和文明素养。
二、评选范围
(一)“最美街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相对集中的城乡集贸市场、购物中心、文化餐饮特色街等商贸广场、商圈、商城、街道。
(二)“最美景区”:全县3A及以上旅游景区;各级各类教育基地、景观公园(游园)、展览馆等公共景区。
(三)“最美学校”:全县公立和民办的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均可参与评选。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幼儿园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三、评选分类、申报方式和评选方法
(一)评选分类
1. 县级评选。“最美街区”3个,“最美景区”2个,“最美学校”6个。
2. 市级评选。“最美街区”1个,“最美景区”1个,“最美学校”3个。
(二)申报方式。“最美街区”由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推荐;“最美景区”由县文体旅游局负责推荐;“最美学校”由县教科局负责推荐。
(三)评选方法。各乡镇(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活动要求和标准,一要制定相应的评选方案;二要在本系统组织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三要在系统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将申报的相关资料上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评审查,确定县级“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择优推荐市级拟表扬“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
四、评选步骤
(一)强化宣传,落实责任(2022年6月1日-6月15日)
1.压实责任。各乡镇(淙城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活动方案,压实评选活动工作责任,落实评选活动的各项保障措施。
2.广泛发动。县融媒体中心、县网信中心等要通过县电视台、开江发布等平台多形式广泛宣传,提高评选活动的知晓度,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面上推进阶段(2022年6月16日-7月15日)
各乡镇(淙城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进景区”“进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城乡街区、景区、学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快速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覆盖、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专项治理行动要集中治理环境突出问题,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推进街区、景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选树典型阶段(2022年7月16日—8月15日)
各乡镇(淙城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2、3),结合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认真选树“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同时,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引导选树的典型要在创建中大胆创新,探索环境管理新模式,做好创建成果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努力提高评选活动的社会效益。
(四)申报评选阶段(2022年8月16日—12月31日)
1.县级推荐。
(1)县级“最美街区”的推荐:各乡镇(淙城街道办)对选树的“最美街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综合考评达到评选条件的,向县级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2)县级“最美景区”的推荐:县文体旅游局对选树的“最美景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综合考评达到评选条件的,向县级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3)县级“最美学校”的推荐:县教科局组织对选树的“最美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综合考评达到评选条件的,向县级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2.县级评定。县级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的县级“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进行审查复核。通过县电视台、开江发布等平台对评定的“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县级“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称号。
3.市级推荐。按照市上分配的名额,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向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额推荐市级“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候选名单。
(五)立足长效,完善机制(2023年1月起)
1.总结创建经验。全面总结“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创建评选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创建实效,巩固创建成果。
2.实施动态管理。对获得荣誉称号的“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实施动态管理,对工作严重滑坡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组建县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主任、县教科局局长、县文体旅游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等县级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负责评选活动日常事务,县治理办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淙城街道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应成立相应活动机构,全面统筹推动评选活动。
(二)经费保障。“最美街区”“最美景区”“最美学校”评选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淙城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责任、扎实高效推进评选活动的开展。
(二)严格评选标准。在评选活动中,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工作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开展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让人可敬、可信、可学,增强评选结果的公信力,充分展示各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美形象。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淙城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评选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通过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好声音,汇聚正能量,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材料报送要求。材料报送要求。候选单位需填报相关推荐表格(一式三份),并附单位创建材料(材料要求:创建事迹真实,文字朴实生动,字数不少于1000字),另附创建工作成果电子版照片3张(与推荐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纸质材料按申报办法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县政府417)。联系人:邓红星,联系电话:1839888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