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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7-07     点击数: 人次

​​邓宏儒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橄榄新城小区部分橄榄住户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议》(第11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橄榄新城”B区项目。该项目纳入开江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范畴,根据《开江县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开江府办发〔202051号),20218月,开江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了橄榄新城B区项目办证问题,该项目已办理了总登记,按照管办分离原则,购房户缴清相关税费后可以办理产权证,现橄榄新城B区已办理270户。

       二、橄榄广场项目3、6、7栋项目。该项目购房户办理产权登记纳入开江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范畴。2022412日,开江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管办分离专题会研究同意按照管办分离原则为367栋购房户办理产权登记。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开江县自然资源局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自然资源

20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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