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教科局:
现将刘大美等代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实现开江教育三年振兴计划献力的建议》(第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摸底调查。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交通运管对开江中学校门口交通环境进行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校门口及周边停放的摩托车、三轮车、各种小车等部分是家长到校接送学生。二是随着社会车辆逐年增多,学校门口及周边无相应停车场地。三是部分无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借上学、放学时机非法载运学生。
二、整治情况。在县政府统一安排下,结合县综治委《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交通运管组织了15名执法人员按照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在城区开展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自2017年10月以来,共暂扣非法营运三轮车、两轮摩托车163辆,已依法处罚86辆。在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同时,执法人员加强了上学、放学时段学校门口周边的整治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三、长效机制。交通运管将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政府组织的《城区交通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接送学生的“黑校车”进行专项治理,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使用非法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二是建立学校周边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采取定时稽查、联合稽查、跟车调查等措施加大对“无证营运、无保险”的“黑校车”从事接送学生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四、建议。一是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行为教育,树立拒绝乘坐两轮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等违法运输车辆安全意识。二是相关部门应明显标识车辆停放区域、地段、对随意停放车辆行为加大教育及处罚力度,同时做好学校门前交通标志的设置及维护,达到标志清晰、明确,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联系人:办公室 雷 挺 电 话8225619。
开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