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开江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江县2023年“大闸蟹小龙虾”特色水产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10-12     点击数: 人次

关于印发《开江县2023年“大闸蟹小龙虾”特色水产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开江县是全省水产养殖大县,为规范水产产业有序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县“大闸蟹小龙虾”特色水产高质量发展,高质高效保障县域内外水产市场供给,积极创建国家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省级“鱼米之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二、制定目标

到2023年底,全县水产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大闸蟹小龙虾”特色水产养殖面积达2万亩及以上,大闸蟹、小龙虾产能达200万斤及以上。成功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全省“鱼米之乡”,创响“中国西部鱼米之乡 f 虾蟹之都”金字招牌。

三、主要内容

(一)严管水域资源,优化产业布局

1.对全县范围内养殖水域基本信息进行统计调查,逐一登记造册,引导养殖主体将产业重心聚焦到小龙虾、大闸蟹上。

2.调整现有净水面养殖结构,指导大胃王公司池塘精养小龙虾2500亩及以上(亩产200斤)、套养大闸蟹3500亩及以上,民生渔业公司池塘精养小龙虾2500亩及以上(亩产120斤)。

3.实施池塘精养考核,对规模养殖主体的虾苗采购数据及销售数据进行跟踪监督,对达不到养殖规模或亩产任务的启动退出机制。

(二)提升种质资源,实现苗种自足

4.积极推广小龙虾繁养一体技术模式,到2023年底全县小龙虾苗种数量达到40万斤;通过行业协会协调开展县内种质资源交流或引进外地种质资源进行杂交繁育,提升小龙虾种质品质。

5.扩大大闸蟹苗种培育基地产能,到2023年底大闸蟹扣蟹本土化培育数量达到8万斤及以上。

6.民生渔业公司每年无偿提供2000亩大闸蟹养殖的苗种,支持小型养殖户和集体经济发展,由农业农村局统筹调剂分配。

(三)加大政策扶持,培育壮大主体

7.及时核实兑付2021年《开江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八条措施》补贴资金。

8.在《开江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基础上,将小田块平田养殖小龙虾、新流转土地养殖大闸蟹小龙虾(含净水养殖)主体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9.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孵化培育壮大稻虾(蟹)养殖主体,到2023年底全县实现“大闸蟹小龙虾”特色水产龙头企业3家、规模养殖主体(200亩及以上)10家,适度规模养殖主体(50亩及以上)20家。

(四)扩大稻渔规模,提高虾蟹产量

10.以稻虾、稻蟹为主线,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确保到2023年底全县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000亩以上。

11.积极推广小田块“平田稻虾 鱼”轮作模式、大田块“侧沟稻虾(蟹) 鱼”共生模式(技术指南见附件4),实现“一地多用、一地多收”。

(五)强化保障支撑,优化生产环境

12.成立开江县水产协会,统筹全县大闸蟹小龙虾水产养殖技术服务,组建技术服务团队挂包重点养殖主体,并定期开展养殖技术培训。

13.敦促指导大胃王公司在开江成立特色水产销售公司,联合佰悦水产销售公司共建开江县虾蟹销售网络,统筹使用冻库、冷链车等资源要素,促进大闸蟹小龙虾地产地销。

14.县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要加大对破坏养殖生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乡镇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宣传责任,严禁偷盗养殖渔获、破坏养殖设施的行为。

15.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运局、县经信局、县水管处、明月电力公司等部门(企业)和相关乡镇,加大养殖基地的用水、用电及生产道路等要素和基础设施保障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坚定信心,高度重视。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协调配合,严格按照重点工作内容抓紧抓实本职任务。相关乡镇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确保完成扩面增量任务(附件3),于10月30日前将辖区“大闸蟹小龙虾”养殖主体清单(附件2,含现有主体和新增主体)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细化方案,突出实效。各牵头单位要立足自身任务清单,吃透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时限,高质量编制“细化方案”,全面统筹抓好落实。配合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开江特色水产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考核,确保落地。县政府督查室加强考核督导,及时跟进工作进度,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对推动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表扬,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