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江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解读
开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开江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达州市 2021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达食安办〔2021〕5 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了《开江县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拟定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终端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对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工作,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及环境预防性消毒措施;全面推行冷库库长制,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二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试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文件或自行检验合格,严格粮食收储企业资格审核,将镉列入粮食收储出入厂(库)的必检项目,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强化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加强食用农产品定量监测。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管
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化,深入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助推乳制品、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续开展餐饮质量提升工程,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实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全覆盖;加大对食品工业企业安全循环生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提升食品企业智能化、清洁化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推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不包括民办幼儿园),深入推广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提升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能力,统筹推进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护旗”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按照国家、省“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开展联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
(五)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水平;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普及“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加大食品安全普法力度,推动相关部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六)推动责任落实
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并按季度调度;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