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十)
91、如何让搬迁群众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
一方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高职扩招百万任务,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政策。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返乡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接受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另一方面,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职业院校将发挥主渠道作用,针对易地搬迁群众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资助包括搬迁群众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
92、如何做好搬迁群众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推动培训应培尽培。支持青壮年劳动力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中长期培训,帮助其掌握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技能。鼓励企业和就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对在岗劳动力开展各类企业职工培训或以工代训。组织学习能力较强、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 1次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增强培训精准性。结合岗位需求和搬迁群众自身特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结合搬迁群众需要,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中可适当增加通用职业素质培养、城市生活常识、企业务工常识、国家通用语言、法律法规等培训内容。三是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各地可采取项目制等方式为搬迁群众中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水平,对培训中增加城市生活常识、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等培训项目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93、搬迁群众自主外出务工是否属于已解决就业?
建档立卡搬迁群众通过自主择业方式外出务工,应认定为已解决就业。但地方政府应跟踪掌握这些外出务工群众的基本情况,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更好地保障务工群众的各项权益。
94、如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
社区(新村)是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单元,应按照科学化、网格化、规范化思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合理设置管理单元,健全完善居(村)民自治、群团组织、治安防控等机制,确保社区(新村)和谐稳定。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把每个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脱贫发展的战斗堡垒。要按照均等、普惠、便捷的原则,使搬迁群众在安置地能够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95、如何引导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顺利融入新社区、新环境?
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新环境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要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感恩教育、社会交往交流等途径,使他们逐步改变陈规陋习、尽快适应新生活,不断增强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道德规范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做好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流交往交融活动,促进搬迁群众从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从农民向市民转变。
96、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主要职责是什么?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工作环节多,是易地扶贫搬迁决战决胜阶段最艰巨也是必须打赢的一场硬仗。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后续扶持工作作为今明两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好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教育、公安、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移民等部门,全力推进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基层党建、社会融入等工作,并做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好抓实后续扶持各项工作。
97、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应包括哪些内容?
集中安置点应根据安置规模,相应配置社区综合服务项目,拓展医疗卫生、治安司法、教育文化、社会福利、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物业管理等服务功能,重点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的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各类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着力发展各类居民急需的社区生活性服务,确保搬迁群众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加快搬迁群众的社会融入。
98、搬迁户是否需要迁移户口?
户口迁移直接关系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且政策性很强,应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搬迁群众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益贫政策权益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将户籍迁移落户至迁入地。对于暂时未迁移户籍的群众,可考虑通过办理居住证等形式进行管理,确保搬迁群众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权利,不得因搬迁而出现子女辍学、社保断档等问题。
99、如何处理安置社区(移民新村)与原迁出村的关系?
在城镇集中安置点主要实行城市社区治理,在农村集中安置点逐步推行农村社区治理。对于整村搬迁后集中建设的移民新村,及时建立健全新的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搬迁村撤并后的村“两委”成员待遇不变,作为村民小组的独立经济单元性质不变,脱贫攻坚期内原转移支付对象不变。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村委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实现群众办事有窗口、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
100、安置住房能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是由政府出资和群众自筹建设(购买)的不动产,除特殊安置方式外,应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建设的安置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不动产权人应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注明国有划拨用地。群众凭搬迁对象资格确认文件、身份证明件和搬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注明国有划拨用地。关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国有出让土地建设的安置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不动产权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注明国有出让用地。群众凭搬迁对象资格确认文件、身份证明件和搬迁安置协议,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注明国有出让用地。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安置住房,土地所有权归安置住房用地所在村、组或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归建档立卡搬迁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