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情况,深入推进“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开江县物业管理工作,促成属地管理为主、行业主管部门为辅、各专业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新局面,开江县参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上级法规文件,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开江府办法〔2021〕14号)。
本修订稿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制定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细化监管责任和监管范围;第三部分重点强调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和物业企业考评机制。
对比《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开江县进一步明确了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淙城街道办事处等12个县级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同时,《通知》还加强了小区矛盾纠纷化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管、小区维稳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