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看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一、看主要修改内容
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防活动中的指导地位;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实际,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增加了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内容;充实了武装力量的任务和建设目标;着眼新型安全领域活动和利益的防卫需要,明确了重大安全领域防卫政策;根据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制改革实际,充实完善了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制度;着眼“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强化了对军人地位和权益的保护;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外交思想,充实了对外军事关系方面的政策制度。
二、看新修订国防法的主要特征
一是鲜明体现了我国国防的时代性。新修订的国防法在第一章“总则”中新增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反映和体现在各章具体条文中,充实完善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和治军方略等相关内容。
二是充分体现了我国国防的正义性。国防法第六条规定了我国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首句就旗帜鲜明地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另外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推进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三是全面体现了我国国防的全民性。习近平总书记在
三、看在保障军人权益方面作出新的规范
新修订的国防法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第十章“军人的义务和权益”中,充实了军人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军人待遇保障制度、退役军人保障制度等重要内容。这样修改,为制定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军人工资福利、住房保障、探亲休假、医疗保健、保险制度、家属随军、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接口。
四、看在对外军事关系方面作出新的规范
新修订的国防法,在第十一章“对外军事关系”中,增加“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表述。为彰显中国武装力量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力量,新修订的国防法增加了我国武装力量海外运用的原则要求、基本样式等内容,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和其他行动提供法律依据;明确了遵循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表明我国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鲜明态度和责任担当,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鲜明立场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