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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政策解答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6-24     点击数: 人次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能享受哪些医保政策?

答: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保倾斜支付(县域内住院)、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能报销多少?

答: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不超过10%;县域外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申请医疗救助,县域外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医疗救助在限额内报销70%。

3.得了大病费用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专门的医保政策吗?

答: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即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4000 元-50000元部分,报销65%;超过50000元1000000元部分,报销70%;超过100000元部分,报销85%。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不要自己交钱?

答:目前政策是不用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自己不交钱。

5.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婚入、新生儿等)如何享受医保政策?

答: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婚入、新生儿等)由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审定通过后,向县(市、区)医保部门提供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再由医保部门进行网络身份标识,就能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了。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需要缴纳押金(预付款)吗?

答:不用缴纳押金(预付款)就可住院,在出院时结算自付费用。

7.长期异地居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住院治疗,怎么办?

答:一要在参保地进行长期异地备案;二要领取并激活社会保障卡;三要在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办、报销门诊特殊疾病需要什么程序?

答:申办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贫困人口在联网定点治疗机构就医购药实行即时结算,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按相关规定予以手工报销。

9.只要通过“两病”的认定,就可以在任何医院开药并报销门诊费用了吗?

答:只有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政策范围内门诊购药费用才能进行报销。

13.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是可以同时“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答:不可以。已经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仍按原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不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但也可以自愿选择不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两者不可重复享受。

14.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办理、咨询的联系方式有哪些?

1.可以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咨询。

2.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电话:0818-8227238

3.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医疗救助)电话:0818-28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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