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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4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开市监函〔2023〕48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05     点击数: 人次

​​县住建局:

现将李本慧委员在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的建议》(第045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主要负责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的排查整治。

按照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我局严格遵循“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组织人员对市场监管领域经营性自建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有针对性地向自建房经营主体进行了宣传及督促引导,下发或张贴了《自建房安全风险提示书》,让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房屋安全意识,以及使其积极支持单位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我局主动配合了乡镇(街道办)、相关部门联合协作执法和密切联系县行政审批部门等。

在自建房安全鉴定评估方面,我局作了如下工作:一是帮助新增市场主体联系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办理《营业执照》新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新规已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办理《营业执照》前置条件,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工作中,主动与鉴定公司取得联系并议价,帮助新增主体开展鉴定评估。现已落实新增市场主体取得安全鉴定报告200余户;二是督促市场监管领域经营性自建房主体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或根据房屋鉴定报告中C、D级情形督促停止经营活动或迁址经营场所。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陈朝进 15984499075)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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