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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护路办开展春节“禁放孔明灯”行动 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县治理办     发布日期:2023-02-08     点击数: 人次

为确保铁路运行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假期,县铁路护路办组织县治理办、任市镇人民政府、任市镇派出所、开江火车站、铁路派出所在达万铁路开江段开展禁止燃放孔明灯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铁路预警,迅速响应。2023年1月22日(正月初一)深夜,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收到铁路部门预警:达万铁路开江县段发生两起燃放孔明灯掉落至接触网和道心上,致火车紧急停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次日,治安管理大队发挥县铁路护路联防组办公室牵头作用,赓即与任市镇人民政府、任市镇派出所、开江火车站、铁路派出所负责人进行会商研判,研判发现部分任市镇群众存在升放孔明灯现象,该行为对铁路运输造成严重安全隐患。针对该问题,治安管理大队迅速响应,及时制定了《开江铁路护路联防组办公室整治铁路沿线燃放孔明灯行动方案》,对整治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全面排查。一是通过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标题为《最高罚5万!开江公安提醒:铁路沿线禁放孔明灯》的宣传信息,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进行大量转发宣传,点击阅读量10000余次。二是制作禁放孔明灯宣传音频,用小喇叭、村社大喇叭进行循环播放宣传。三是印制了《铁路沿线禁放孔明灯、风筝等低空漂浮物体告知书》,详细描述了升放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的危害、法律责任等内容。累计印制宣传单5000余份,组织县治理办、护路员、任市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干部、网格员、火车站干部职工进行广泛张贴和发放,张贴100余处。同时,对燃放孔明灯的场所和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宣传全覆盖,排查无遗漏。

三、联合执法,消除隐患。利用夜间燃放孔明灯的高发期的有利时机,由开江火车站带领车站、任市镇人民政府、任市镇派出所、铁路派出所警力、社区、村干部职工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到火车站附近、任市镇休闲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对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1月23日至27日春节假期,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120人次,制止燃放孔明灯行为63次。经过强力整治,达万铁路开江段未再发生孔明灯掉落接触网和道心的情况,有效保障了铁路运输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也让全县人民过了一个安全喜庆祥和之年。(供稿: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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