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春节环境整治“不松懈” “片长大包干”值守“不打烊”
新春佳节,阖家团圆。为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节日环境,开江县城区“片长大包干”各责任一条街单位对节日期间责任街值守工作倾心尽力,春节值守“不打烊”,积极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禁燃禁放等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春节期间广大群众居住环境的整洁、空气质量的稳定、公共场所有序,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耐心劝导提升文明素养
开江县将县城区划分为131个小片区,交由131个包片责任单位管理,包片单位组织职守干部职工佩戴“文明劝导员”袖标耐心开展文明劝导。对行人乱穿马路、摩托车和电动车主不戴头盔、违规安装遮阳伞、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规行为进行劝诫、制止;劝导市民不乱停乱放、不乱吐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劝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劝导商贩不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进行经营,劝导过往行人遵守交通秩序走斑马线,劝导市民不在公共(公用)设施、建筑物立面上乱张乱贴、乱刻乱画。春节期间,累计劝阻不文明行为1000余人次。通过文明劝导活动的开展,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偏离“斑马线”上路口,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乱穿人行道”等情况逐渐减少,市民群众的安全出行、文明卫生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热心服务优化城区环境
为使城区环境秩序从总体上有所提升,实现干净、整洁、清爽,组建由“片长制”责任单位劝导员、社区网格员、住建局保洁督导员、综合执法局片区组员、交警大队片区警员组成的“五员”环境整治联合队,坚持“问题分级、分类处理”原则,“片长制”责任单位劝导员和社区网格员发现不能立即处理的环境卫生秩序问题,立即联系其他“三员”协调处理。各片长制责任单位劝导员组成志愿服务小队,一是拿着垃圾袋、小铲子、铁锨、扫帚等工具,对责任街区域环境卫生、车辆秩序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清除卫生死角,清理贴在墙上、灯杆、电线杆、配电箱等上的“牛皮癣”小广告;二是对商(住)户开展“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动员督促,叮嘱商户把自己商铺及门前的卫生打扫干净、公共设施维护好、不乱摆乱放、不骑门占道。三是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不听劝导、车辆乱停乱放不听劝导等由志愿服务队联系县综合执法局片区组员或县交警大队警员参与执法,形成“五员”联动、齐抓共管的城市环境卫生秩序整治良好局面。春节期间,志愿服务队累计清扫卫生死角900余处,清理人行道破旧沙发、物件等17处,清除“牛皮癣”小广告2000余平米。通过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带动了城区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
三、禁燃禁放净化空气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我县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的原则,组建“片区管控工作组、巡查管控工作组”两个小组,设春节期间日常巡查管控和除夕(中午11:00-12:30,晚上8:00-次日凌晨1:00)、元宵(晚上8:00-次日凌晨1:00)重点控制时间段,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在“禁燃放”区域大街小巷、居民楼院安排执勤人员死看硬守,对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片区管控工作组以片长大包干单位为主体,按照“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各片长大包干单位对包片区域的道路、小区居民住宅的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广泛宣传,及时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巡查管控工作组由县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府办、治理办、有关乡镇(街道办)等单位组成,巡查、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各工作组坚决落实宣传引导常态化,管控力量常态化,源头治理常态化,执法查处常态化“四个常态化”管控措施,切实把禁燃工作引向深入,实现了禁燃区“零燃放”。春节期间共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0余人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