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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林业局关于《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4-14     点击数: 人次

《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的文件解读

为高质量推进开江县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县林业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森林“四库”推动丘陵山区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我局代拟了《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30天,征求公众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将意见反馈至开江县林业局。

一、征集主题

《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2441565548@qq.com

2.联系电话:18828652555

3.邮寄地址:开江县林业局综合股(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28号)邮编636250。

附件:1.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


 开江县林业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全县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切实抓实项目落地,高标准打造示范样板基地,将利国利民的绿色生态项目,建设成为践行“两山”理论的实践样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明确分级联抓责任。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资中心、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文体旅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办)为成员单位。工作组负责研究森林“四库”暨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重要事项,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议项目总体方案、专项方案、年度计划、项目清单等重要文件,督促检查项目落实情况等。日常工作由工作组办公室具体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建立领导挂包机制。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包,对森林“四库”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进行深入调研、组织推进,把关实施方案、协调关键环节、督查落实情况。采取清单式管理的方式,对全县森林“四库”建设进行“一周一调度、一事一解决”。

(三)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带头推进,明确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专门抓,1至2名工作骨干专门干,着力加强项目建设的人才保障,读懂弄通森林“四库”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政策核心意图、支持重点、操作界限和落地方式,注重借鉴外地做法,广泛搜集本系统、本领域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结合开江实际,为全县森林“四库”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提出建议,为工作中的“卡点、堵点、难点”提出相应解决建议方案。

二、工作推进

(一)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工作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工作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列出清单进行交办,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并进行跟踪督办。牵头单位要对抓落实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并制定任务、责任、措施、结果“四合一”清单。

(二)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会议协调制度,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凡是涉及单一职能部门的事项,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于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事项,由工作组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细化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涉及多个部门牵头的重大事项,由工作组办公室,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同组织推进。

三、规划布局

(一)高水平编制规划。着眼开江林业未来长远发展,瞄准目标、找准定位、科学规划。聘请省内外高水平规划设计团队,高标准编制《开江县森林“四库”实施方案》。

(二)高标准系统布局。聚焦县域层面统筹谋划的系统性,将土地开发、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森林“四库”功能布局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相互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四、管理运营

(一)推进国企实体化运营。大力推进县属国企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建立政府、企业、行业、金融“四位一体”、全面赋能的发展机制,全方位构建森林“四库”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顶层规划。由县属国企城普公司、田城集团,负责全县森林“四库”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前期建设和后期运营。

(二)引导和鼓励社会参与。研究出台《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四库”建设暨国家储备林项目若干措施》吸引社会参与项目建设运营。探索“平台+集体”共促机制,采取集体经济流转林权统一入股、平台公司融资投入的合作经营模式,共同发展“森林+种植、养殖、旅游”等产业。开展“初次+二次”经营权流转,撬动社会资本投标经营、种养大户反租倒包,长短结合推进森林“四库”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合作+委托”管护机制。围绕大径级木材基地管护,推进县属国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搭建“合作+委托”管护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统一组织流转林地给县属国企,由县属国企筹措资金实施基地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建成后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抓好基地日常管护,根据管护成效和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成。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定期巡林、卡口盘查、智慧监管、专题报告等方式,持续抓好林区“四防”,即防火、防盗采、防病虫害、防破坏等管护工作。

(四)推行“建管运”三方分离管护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将林地流转给县属国企,由县属国企筹措资金实施基地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建成后按总体规划划分主导产业、明确效益单元。县属国企、投资促进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协同开展项目招引,由入驻的业主负责该区域的管理和运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县属国企和业主,三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利益分成。

五、联农惠农

(一)规范林地管理。坚持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的原则,要探索从承包经营权分离林地经营权,落实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等更多权能,要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林权规定。

(二)鼓励林权流转。印发《开江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区林权流转指导意见》,鼓励农民将林权统一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四川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流转给国家储备林建设主体。林权流转费用参照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16元/亩·年执行。《林权流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前三年流转费用,从第四年起每年六月底前支付当年流转费用。

(三)建立利益联结。探索林农参与森林“四库”建设机制,构建林地流转、务工报酬、合作分成、产业经营“四重”联农增收机制,带动林农参与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要优先聘请当地林农参与林下除灌、林木采伐和栽植等工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群众就近参与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分配方案,充分保障林农权益。

(四)开展合作经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有林权、资金入股组建村级公司,发展“森林+种植、养殖、旅游”等产业,村集体经济具体负责生产经营,按股分配收益;鼓励林农大户和专合社采取“初次+二次”经营权流转,对已进行基础改造、小区划分的林地结合自身优势开发经营业态自主运营。

(五)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强村“两委”干部、在外能人、返乡大学生等人员联农带农富农能力建设,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森林“四库”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建设主体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特色主导产业,引进和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林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鼓励林业经营主体吸纳项目区内群众务工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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