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6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开江交运函〔2024〕80号)
王锡宜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厉整治货车超载抛洒滴漏的建议》(第19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我局责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整治货运车辆超载抛洒滴漏违章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和公路干净、整洁。一是执法大队五个中队全覆盖检查督导县域内所有货运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砂石加工场等重点领域,全面掌握各企业道路运输货运源头底数,对存在车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业整改,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灵活运用流动治超,以蹲点值守、设卡检查、巡查等手段,采取错时执法的方式,加强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展开联合执法,加强县域内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督检查。三是执法人员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开展定点检查,与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重点整治渣土运输车辆、碎石(砂石)车辆的超限超载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长期保持治超高压态势,确保公路干净整洁。1至5月以来查处抛洒滴漏货运车126件,罚款23.8万元;货运超限3件,罚款1.05万元;货运车辆改型16件,罚款8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整治,营造安全整洁的道路环境。把加强货运源头整治、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坚持“一超四罚”贯彻始终,紧盯碎石(砂石)场、混凝土搅拌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地、渣土源头等装载货运源头企业,全力破解非上班时间超限超载,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以雷霆执法手段,让源头企业、货运车主、驾驶员形成从不敢超到不能超的意识转变,营造安全整洁道路环境;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营造和谐平安出行环境。持续开展企业源头监管,用好“四不两直”,深入源头企业安全生产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加强对人、车、路、企全方位监管,防止各种货运车辆运行的违规违法行为,对各类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为广大市民营造和谐平安的交通运输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开江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张晓进 0818-822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