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号建议办理情况(C)的函
罗杨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硬化鑫源社区停车场的建议》(第20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关于“硬化鑫源社区停车场”的建议。经我局核实,该地块在县级国土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现已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为已划拨给教育局修建宝塔小学,无法作为永久性停车场。
下一步,停车场主管部门在新建建筑或规划停车位时,我局可依照《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相关要求,保障停车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时,我局在编制详细规划中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公共停车场,待规划批复后,立即交相关部门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有关协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