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1号建议办理情况(B)的函
蒋頔代表:
你在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放宽乡镇建设用地限制的建议》(第22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适度调整建设用地指标,为场镇发展预留更多空间”的建议
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县至2035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仅1.81平方公里,我局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时仅保障了工业园区及重点项目布局,其余乡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均保持原状。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等文件要求,要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使用上,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用地。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规模上,至少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规模的80%,其余可以用于年度间调剂,但不得突破分阶段总量控制。后期乡镇如有重大项目落地,我局将会根据上级政策分析项目情况,明确以何种方式解决其用地需求。
二、关于“探索实施灵活多样的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的建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用地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改革要求,我局始终致力于探索多元化供地模式。通过系统梳理现有政策空间,对标先进地区经验,探索适用于我县的灵活供地实施细则。针对工业、文旅等不同类型项目需求,可编制差异化供地方案,例如采取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初始成本。下一步具体实行过程中,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及生态保护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在产业园区、重点招商项目中开展试点,积累可行的经验,及时完善创新供地机制,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推及。需要说明的是,我县已开展标准地供应工作,在前期出让公告中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及亩均税收等指标要求,企业可提前结合自身需求合理选择,规避不确定风险。创新土地供应机制需要新思路、新方向,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纳建议精神,根据乡镇发展定位,匹配相适宜的用地供应方式,持续优化乡镇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能。
三、关于“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建议
为破解土地资源约束难题、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我局强化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22年7月8日,《开江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盘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开江府发〔2022〕20号),制定完善城镇低效用地标准及处置办法,鼓励城镇低效用地通过增资技改、兼并重组、转让等方式进行再开发。在我县开展的低效用地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因地施策、分类盘活”的原则进行,全力推动盘活利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近年来我县整改低效建设用地2宗,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合计47.16亩。针对您提出的优化建议,我局将持续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灵活选择盘活模式,深入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
四、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
根据工作安排,县住建局牵头,县城普公司和乡镇具体落实,会同县城普公司聘请的专业设计单位,积极开展乡镇场镇生活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对主干管道进行测绘、排查、疏通检测。编绘以地形图为载体的专业地下管线图,重点对污水量集中区域、空白区、主要管道进行摸排,查清是否有漏接、混接、合流、直排,是否存在损毁、渗漏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形成乡镇场镇生活污水管网设计成果。
目前,场镇生活污水管网摸排工作正有序开展,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建成投运,正在发挥作用,保障水环境。同时,通过“千村示范工程”已在回龙镇盘石村、纸厂沟村、高板桥村、岩门子村、龙家坝村、庙子岭村等6个村建成投运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进一步消减农村面源污染。上述环保类基础设施在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有利于保障回龙镇水生态安全。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包装项目,向上申请资金,对新宁河进行治理,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同时,强化监管,督促回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规范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县住建局将积极督促县城普公司加大污水管网维护力度,加快推进雨污分流。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