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意见的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草拟了《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1日起至12月17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陈久江
联系电话:0818-8266606
邮箱:370219517@qq.com
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经研究,现制定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如下:
一、现行价格和拟制定的价格
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目前暂未收费,拟制定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1.进入停车场停放未超过3小时的车辆一律免费;
2.超过3小时后每小时收取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3.每车自入场起停放24小时内(截止当日24时)累计收费不得超过10元。
免收停车费车辆: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和殡葬车、残疾人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的规定“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理由:为改善医院就医环境,规范院内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营造和谐、文明、高效的医疗氛围,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确保急救车辆和就诊患者及探视车辆的安全出行,防止其他社会车辆大量涌入且长时占用停车位,给住院、就诊患者带来不便。
三、制定价格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执行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后,能够有效改善就医环境,规范院内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防止其他社会车辆大量涌入且长时占用停车位,给住院、就诊患者带来不便。就诊患者可能增加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的消费支出,对其生活影响不大。
四、成本调查测算报告
经审核,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总成本106620元/年,单位定价成本0.507元/小时·辆。
五、价格的执行时间、期限和范围
执行时间:自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文之日起。
期限:有效期五年。
范围:进入开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