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郑长平等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号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回乡创业流转土地大户享受“稻田+”补助》(第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是根据《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开委办发〔2019〕2号)相关要求,对于符合特定条件,如“达州英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回乡创业人员,或者通过招商引资从事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带动周边农户多,带动基地面积大,可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享受政策支持,开江县民生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稻田+、小龙虾、大闸蟹”,基地面积1.5万余亩,带动能力强,其土地流转费由县委、县政府通过一事一议相关政策予以适当的补贴。<!--关于推进乡村
二是如果你返乡创新创业,县委县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和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16条措施。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资产资源,依托“稻田+”大闸蟹·小龙虾特色生态水产养殖基地、“果林+”优质水果示范园、工业园区等,用好基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平台资源,为你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享受等“一站式服务”。如果你发展基地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亦可向县委、县政府申请“一事一议”补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