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理政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6-26     点击数: 人次

魏代平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上提出的《关于推广“果林+白鹅模式发展有机农业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回复及建议

(一)直接在果林下放养白鹅,不能达到有机农业生产标准,不能生产有机农产品,不宜推荐。

(二)建议实行“果林+隔离带+白鹅”模式发展有机农业,具体做法是在果林或果林周边配套建设白鹅养殖基地,果园与白鹅基地保持50米距离或建立隔离带。此模式可行。

(三)收集好白鹅粪便,充分发酵后作为果园肥源;果园种草,为白鹅提供食物,以此实现果林、白鹅种养过程中物资循环,是“果林+白鹅”模式的真正意义。

二、几点说明

一是对国家有机农业标准的理解。根据国家有机农业认定细则,有机农业需达到三方面标准:一是完全或基本不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化学物质;二是不使用基因工程生物及产物;三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种养结合,物资循环。

二是对果树和白鹅生长习性的了解。从生长习性上看,果树生长需要土壤疏松透气、含水量适度,自然环境清洁,白鹅属于水禽,两者在水的需求量上没有一致性,我县90%果林分布在丘陵和山地上,普遍缺水;白鹅由于活动范围广且随意性大,可对幼苗期果树新梢嫩叶造成损害,且白鹅常年在果园表层活动,可造成土表板结,造成土壤通透性差,给果树根系生长造成不良影响;再者白鹅粪便未经腐熟,可滋生传播病原菌,使果树感染多种病虫害,果园不可避免喷施农药。总之果园直接套养白鹅不能实现有机农产品生产的目的,药物亦可对白鹅造成伤害。

三是对果树+白鹅模式发展有机农业的探讨。经农业、畜牧专业技术人员论证,建议实行“果林+隔离带+白鹅”发展有机农业模式。具体做法是在果林内部或果林周边配套建设白鹅养殖基地,果园与白鹅基地之间建立隔离带或保持一定距离。技术要点:1.果园近3年完全或基本不施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果园种草,为白鹅提供食物;2.白鹅养殖场不使用饲料、添加剂等化学物质,白鹅发生疫情时,不得使用含氯、硝态氮等药物,白鹅粪便须经充分腐熟后方给果树施用。3.白鹅不能在果园内放养,避免粪便滋生病虫害,并防止鹅毛、粪便等污染果树。

魏代平代表,感谢你对我县果林+产业发展的关注和建议,针对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与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解决措施,同时欢迎你继续关注我县农业产业的发展,我们将会更好地为乡村振兴服务,建设更加美丽的新农村。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