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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73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7-02     点击数: 人次

唐海燕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城区大件垃圾清运处理的建议》(第17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由于大件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范畴内,故此我县目前没有明确的大件垃圾堆放点,加之大件垃圾清运难,处理难,导致大件垃圾随意堆放,既影响了市容环境,又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住建局已向政府建议设置大件垃圾堆放点,堆放点分为不可回收点和可回收点。不可回收(家具、桌椅)的大件垃圾由专业清运的公司负责清运,然后采用集中处理的方式集中处理;可回收的大件垃圾由商务局牵头实施,采取上门回收,旧家电以旧换新等措施,实现废旧家电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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